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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2023年度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4-08-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度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6日正式成立运行,(兰机编字〔2015〕59号),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辖区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负责对辖区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3.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有关刑事赔偿事项,对申诉案件依法进行复查。

5.负责其它应由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8个部门(甘编办复字〔2019〕1号)。核定政法编制25名,全院现有政法编制人员19名,其中正县级干部1名,副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14名,科员2名;另有新区聘用制人员36名;省院聘用制书记员7名。

办公室:主要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和警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851.4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135.81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1,284.7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7.63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3.3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64.4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2,136.20

本年支出合计

58

2,251.2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368.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252.96


30



61


总计

31

2,504.20

总计

62

2,504.2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136.20

851.47

0.00

0.00

0.00

0.00

1,284.7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06.17

744.01

0.00

0.00

0.00

0.00

1,262.16

20404

检察

2,006.17

744.01

0.00

0.00

0.00

0.00

1,262.16

2040401

行政运行

1,317.77

364.01

0.00

0.00

0.00

0.00

953.76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0.00

34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48.40

40.00

0.00

0.00

0.00

0.00

308.4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23

39.2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8.75

38.7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75

38.7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8

0.4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8

0.48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6.39

26.39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6.39

26.39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5.35

15.3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04

11.0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41

41.84

0.00

0.00

0.00

0.00

22.5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41

41.84

0.00

0.00

0.00

0.00

22.5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4.41

41.84

0.00

0.00

0.00

0.00

22.5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251.24

1,389.14

862.1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135.81

1,273.71

862.10




20404

检察

2,135.81

1,273.71

862.10




2040401

行政运行

1,315.18

1,273.71

41.47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4.72


514.7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5.91


305.9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63

27.6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7.27

27.2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27

27.27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6

0.3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6

0.3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35

23.3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35

23.3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95

14.9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41

8.4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45

64.4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45

64.4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4.45

64.4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51.4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938.08

938.08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7.63

27.63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3.35

23.3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41.84

41.8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851.47

本年支出合计

59

1,030.89

1,030.8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295.67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16.26

116.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295.67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147.15

总计

64

1,147.15

1,147.1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030.89

476.17

554.7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38.08

383.35

554.72

20404

检察

938.08

383.35

554.72

2040401

行政运行

383.35

383.35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4.72


514.72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0.00


4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63

27.6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7.27

27.2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27

27.27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6

0.3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6

0.3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3.35

23.3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3.35

23.3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95

14.9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41

8.4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84

41.8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84

41.8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84

41.8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41.4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7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04.43

30201

 办公费

15.3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92.60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8.56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7.27

30206

 电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6.7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95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41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36

30211

 差旅费

0.03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41.8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3.06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1.2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1.54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5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8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1.79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2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5




人员经费合计

441.46

公用经费合计

34.7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04


3.04


3.04

0.00

3.04

0.00

3.04

0.00

3.04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04.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58.86万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新区财政拨付了1000万元“两房建设”专项资金,2023年度再无该笔资金收入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47万元,占39.86%;其他收入1284.73万元,占60.14%;其他收入为新区财政保障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运行费项目资金以及市检察院拨付的司法救助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5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14万元,占61.71%;项目支出862.10万元,占38.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47.15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32.52万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上年度项目结转经费184.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93万元,增长51.8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结转经费全部支出,本年度公用及专项经费全部支出无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38.08万元,占9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万元,占2.68%;卫生健康支出23.35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41.84万元,占4.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4.09万元,支出决算为93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公务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上年度结转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3万元,支出决算为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人员养老保险结转。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人员医疗保险结转。

)。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4万元,支出决算为4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支出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4万元,增长12.2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年度正常晋级晋档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45%,与上年数基本持平。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相关预算与支出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压减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压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要原因是新区目前尚未进行车辆改革,我院无核定车编,无法进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新区目前尚未进行车辆改革,我院无核定车编,无法进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压减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压减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院2023年度无外事接待费相关预算与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我院2023年度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相关预算与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院部分干警参加省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条线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5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90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运行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3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申报符合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申报、批复文件材料齐全,申报程序规范,各项工作内容均已及时完成且质量达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使用后,有效保障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并提升了检察队伍的司法公信力和信息化水平、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使检察队伍协作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但仍存在管理执行不到位、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2023 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用于支付办公业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及差旅费等各项基础费用,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推动了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院2023年度运行费申报依据充分,申报程序规范,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计划完成内容均已按照预期目标全部完成,运行费使用后,提高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物业后勤保障能力,改善了办公环境,有效保障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法治营商环境,但仍存在绩效管理不规范,档案管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运行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2.3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4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2.33万元),执行数为242.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3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金使用规范,按计划完成年度总体目标,2023年度通过支付办公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资金,完成各项费用缴纳、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如绩效目标的设置仍需进一步细化,绩效监控及评价结果对预算管理的优化、促进作用有待提高。下一步我院将紧扣“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循环链条,做到事前评估、过程监管、结果应用,针对监控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发挥绩效工作对预算管理的优化、促进作用,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1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2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24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2.39万元),执行数312.39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分别从软件设备购置及维护、提供委托业务服务、推进智慧检察项目建设、保障机关日常办公等方面完成了本年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值。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司法工作效益,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加快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了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效能,较好地保障了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投入平安新区、法治新区的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实际到位资金322.39万元,支出资金312.39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98%,预算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的结果审核把关,加强科学分析、准确预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作重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保证项目收支预算的完整性,使预算编制更加精确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使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7分。2023年我院运行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1.4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1.47万元),支出资金296.9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44.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3年度运行费使用规范,通过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购置办公设备等方式完成了基础运营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我院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我院运行费实际到位资金341.47万元,支出资金296.9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44.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97%,预算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院会提高预算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预算执行各责任部门间的沟通,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突出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地位,并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执行工作。二是优化预算编制内容和编制结构,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资金全周期管理意识,监督资金的执行进度情况,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按计划完成。

2023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实际支出数(B)

执行率(B/A)

分值

得分

全年支出

861.55

2504.20

2251.24

89.89%

10

8.99

其中:基本支出

521.55

1566.37

1389.14

88.69%

     项目支出

340.00

937.83

862.10

91.92%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有效保障了部门正常工作运转。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高质量完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等工作。

目标1完成情况:有效保障了部门正常工作运转。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高质量完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等工作。

目标2:通过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媒体宣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等方式,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政治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式,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目标2完成情况:通过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媒体宣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等方式,提高了司法公信力。通过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政治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式,夯实了检察发展根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部门管理

资金投入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98%

88.69%

2

1.77

原因为上年度疫情影响,结转数较大,本年度收入数减少,支出进度正常,结转数减少。后续会更加重视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95%

91.92%

2

1.84

原因为上年度疫情影响,结转数较大,本年度收入数减少,支出进度正常,结转数减少。后续会更加重视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2

2


结转结余变动率

≤5%

-61.29%

2

2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2

2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规范

2

2


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规范

2

2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规范

2

2


人员管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

=100%

2

2


重点工作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2

2


履职效果

部门履职目标

刑事检察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

完成

2

2


民事检察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

完成

2

2


行政检察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

完成

2

2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

完成

2

2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准确率

=100%

=100%

6

6


案件办理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项目计划完成率(%)

≥80%

=100%

4

4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4

4


提升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3

3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4

4


审查批捕时限(特殊情况除外)

7天

7天

2

2


审查起诉时限(特殊情况除外)

1个月

1个月

2

2


部门效果目标

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2

2


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2

2


打击生态犯罪,维护生态秩序

维护

维护

2

2


社会影响

违法违纪情况

0

=0

7

7


能力建设

长效管理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90%

≧90%

4

4


人力资源建设

人员培训机制完整性

完整

完整

4

4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完整性

完备

完备

2

2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1的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98.60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 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部门管理指标20分、履职效果指标50分、能力建设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二、三级指标权重分值由各部门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应根据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整体支出自评情况分析汇总形成,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加权平均计算。

2023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0

242.33

242.33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40

140

140


     上年结转资金


102.33

102.3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合理使用检察综合保障经费,保障当年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完成专用项目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办公办案费用支付工作,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2023年我院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金使用规范,按计划完成年度总体目标,2023年度通过支付办公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资金,完成各项费用缴纳、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办公物品购置完成率

=100%

=100%

6

6


购置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计划完成率

=100%

=100%

6

6


维修维护保养电梯数量

4

4

5

5


质量指标

办案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100%

=100%

6

6


电梯维护维修保养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合格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办案办公物品购置及时性

及时

及时

6

6


电梯维护维修保养及时率

及时

及时

5

5


设备维修响应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办公环境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0

10


日常办公效率提升

改善

改善

10

10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90%

10

10


   

100

100.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3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

322.39

312.39

10

96.90%

9.6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0

240

230


     上年结转资金


82.39

82.39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2、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新区、法治新区的建设。3、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4、严格落实合同约定内容,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达标。

我院202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较好地保障了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院分别从软件设备购置及维护、提供委托业务服务、推进智慧检察项目建设、保障机关日常办公经费等方面完成了本年度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值。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司法工作效益,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加快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了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有效加强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检察工作效能,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新区、法治新区的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完成率

=100%

=90%

5

4.5

原因为上年度疫情影响,项目结转数较大,本年度收入数减少,支出进度正常,结转数减少。后续会更加重视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

案件审查完成率

=100%

=100%

5

5


宣传培训完成率

=100%

=100%

4

4


质量指标

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案件审查合格达标率

>=90%

>=90%

5

5


宣传培训达标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案件审查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宣传培训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7

7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6

6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7

7


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100

99.19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3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运行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1.47

341.47

296.98

10

86.97%

8.7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41.47

41.47



 其他资金

300

300

296.98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合理使用运行费,保障当年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完成物业及食堂管理费、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办公办案费用支付工作,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2023年我院运行费使用规范,通过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购置办公设备等方式完成了基础运营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我院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基本保障完成率

=100%

=100%

6

6


购置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完成率

=100%

=100%

5

5


维修维护保养电梯数量

4

4

4

4


办案办公物品购置完成率

=100%

=100%

4

4


质量指标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基本保障达标率

=100%

=100%

6

6


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合格率

=100%

=100%

5

5


电梯维护维修保养验收合格率

=100%

=100%

4

4


办案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基本保障及时性

及时

及时

3

3


设备维修响应及时性

及时

及时

2

2


电梯维护维修保养及时率

及时

及时

2

2


办案办公物品购置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1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日常办公效率提升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7

7


改善办公环境

改善

改善

5

5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7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6

6


物业及食堂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健全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90%

10

10


   

100

98.7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