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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与宣告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11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时间:2023-04-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闫海成危险驾驶案、李祖国危险驾驶案、杨清荣危险驾驶案、李玺危险驾驶案、蒲龙龙危险驾驶案、王长波危险驾驶案、徐可玎危险驾驶案、邓历昌危险驾驶案、王恩浩危险驾驶案、王利祥危险驾驶案、饶应德寻衅滋事案等11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418日(星期15:0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西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3年4月18日15:00前向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提供24小时核酸检验报告,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2903910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