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听证与宣告 > 正文
听证与宣告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7起不起诉案件

时间:2023-04-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7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钱聚文危险驾驶案、柯仁鹏危险驾驶案、吴柯辉危险驾驶案、杨阳危险驾驶案、段登霞危险驾驶案、邓育石危险驾驶案、张仲霖危险驾驶案等7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46日(星期15:00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西附楼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3年4月6日15:00前向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提供24小时核酸检验报告,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2903910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