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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优势提升新进公务员履职能力

时间:2026-04-29 来源:  作者:皇甫惠芬 点击数:

按照甘肃省委组织部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近日,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甘肃省理论研究人才、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丹恺赴甘肃警察学院,以“检察院的民行力量:化解纠纷、监督审执、促进治理”为主题,为全体新入职公务员开展了一堂内容丰富、指导性强的专题授课。


授课中,检察官立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定位与实践,以展现“四大检察”职能的四部电影为主线,结合典型案例与工作实务,系统介绍了民事检察的“4+1”五项核心业务以及行政检察涵盖的“8”大领域。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深入阐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行检察工作中的实践运用,讲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检察和解等工作方法,强调以司法为民为初心,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审判执行监督核心职能,检察官详细讲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业务重点,梳理监督流程、办案规范与工作要点,明确检察监督的法定职责与工作要求,引导新进公务员树立依法监督、精准监督理念,紧盯司法办案薄弱环节,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



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检察官结合基层治理工作实际,阐明民事、行政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意义,讲解如何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效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新进公务员提出履职要求,勉励大家坚守法治信仰、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专业素养,严守工作纪律,以过硬本领践行使命。



此次专题授课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贴合实务,兼具理论性与指导性,既让新进公务员全面掌握了民行检察工作核心业务知识,也进一步强化了其责任意识与为民服务理念。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授课为契机,快速提升履职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