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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兰州新区检察院借力外脑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时间:2023-12-27 来源:第五检察部  作者:焦海波 点击数:

2023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理念先行,聚焦重点难点,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持续发力,补强固弱,以公开听证为抓手,借助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诉讼观察员和专业鉴定机构等外部力量和智慧,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取得了显著成效。

“外脑+公开听证”模式

为落实最高检“应听尽听”要求,在办理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诉讼观察员,就辖区相关企业长期违法占地问题,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受邀的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公益诉讼观察员详细了解了案情、违法占地历史原因和现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要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力度、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土地违法日常监督、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借助“外脑”智慧,对专门性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既理清了事实、讲透了法律、解决了问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明确了职责,有力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使受损公益得到有效维护。

“外脑+平台应用”模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充分发挥相关平台在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中的重要作用,解决案件线索少,全面监督难的问题,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责,联合各方大数据平台力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今年以来,通过最高检“益心为公”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案件20件;通过兰州市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平台、“兰检微共治”平台移送案件线索30余件,全部立案审查;通过自主研发的“智慧E检”辅助办案平台,用于线索收集、汇总和分析,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公益保护中来,全程参与办案,全程监督办案。以自行构建数字类案监督模型应用为契机,深化创新能动履职,通过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又增添一强有力的“外脑”。人民群众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的重要参与者,平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力度,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外脑+专业鉴定机构”模式

在办理朱某某等人非法采矿,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一案中,就破坏区域生态环境的修复费用以及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朱某某等人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承担生态修复费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6批次豆芽类蔬菜中是否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物质时,委托甘肃省食品检验院进行样品检验,对发现的其中2批次豆芽检定不合格的问题,分别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履职。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主动性,全面调查核实公益受损害的事实、损害结果、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数额等,借力外脑,专家咨询、委托鉴定等,向人民法院精准提出诉讼请求,诉请得到人民法院的全部支持,最大限度维护了公共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更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载体。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借力外脑参与检察办案,形成合力,以“益心为公”平台、“兰检微共治”平台、兰州市大数据应用平台、“智慧E检”辅助办案平台以及数字类案监督模型应用等为依托,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检察社会助力协同体系,为兰州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