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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牵手“一带一路” 共建“和美乡村”

时间:2023-12-21 来源:第五检察部  作者:李志勋 点击数:

2023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紧密结合兰州新区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深入开展 “守护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始终与乡村振兴战略同向合拍、同频共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切实体现检察担当。

让农资“好”起来。办案人员深入办案现场,走进农资经营门店,主动排查涉农药、种子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重点查看辖区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适格、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农药种子、假农药种子等损害农业生产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农资产品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农资经营门店依法、规范经营。

让食品“香”起来。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察监督,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走访摸排。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乡镇商超、水果蔬菜经营店存在不同程度销售过期食品、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明产品相关信息、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通过现场“释法说理”,引导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处理,有效整治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让脚底“平”起来。部署开展“窨井盖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对各乡镇各类窨井盖建设开展专项检察。针对排查出的农村窨井盖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督促整改建议,协调市政、城建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及时发现、及时抢修的“专人专岗专责”长效机制,对缺失、破损的窨井盖及时修复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有效解决了乡村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推动乡村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让环境“靓”起来。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农村宜居环境。针对检查发现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焚烧固体废物等问题依法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村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完善治理措施,增强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让水源“纯”起来。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对各乡镇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针对发现的农村非法取用水现象,破坏水生态的行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取用水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筑牢水安全保障防线。

让耕地“保”起来。坚守耕地红线不突破,对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建设工程临时占用耕地不及时恢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耕地资源保护均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积极履职,并通过磋商和诉前程序,促进快速解决耕地资源保护问题,后期持续跟进和“回头看”,督促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复种,既有效监督行政机关达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又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的重要判断,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而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积极抓实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持续提升涉农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赋能“乡村振兴”,打造“和美乡村”,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