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新时代行政检察履职要求,立足监督保障依法行政、助力基层法治治理职能定位,聚焦行政非诉执行重点领域,坚持能动履职、精准履职、有效履职,严把案件办理关口、创新监督履职方式、做实治理监督成效,推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上半年,共立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结2件,对全部办结案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整改落地见效,通过推行穿透式监督实现司法、执法双向监督突破,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一、严把办案关口,规范流程履职,夯实精准监督基础
坚持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紧盯行政非诉执行全流程,健全办案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履职流程,推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从“被动履职”向“主动精准”转变。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精准靶向监督。主动对接法院执行部门、辖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常态化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决定强制执行、非诉审查裁定等案件台账,全面排查执行不作为、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合法等问题线索,精准锁定监督切入点,确保监督靶向清晰、发力精准,为高质效办案筑牢案源基础。
二是细化审查标准,严把办案质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人民检察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细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审查清单,围绕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履行、法律适用以及法院立案审查、裁定作出、执行实施等环节、全链条开展逐项审查,逐案梳理事实、固定问题、厘清责任,杜绝形式化审查、粗放式监督,切实以规范化办案保障监督权威性、专业性。
三是压实办案责任,提升履职效能。实行案件台账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闭环式督办,明确案件审查、问题研判、文书制发、跟进监督各环节责任,严格把控办案时限,高效推进案件办理。上半年办结2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问题精准、建议可行,实现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双提升。
二、创新监督模式,推行穿透监督,实现一案双向监督
我院打破传统“就案督执、单点纠错”的惯性思维,摒弃只监督法院执行问题的单一监督模式,积极运用穿透式检察监督理念,透过司法执行表象深挖前端行政执法根源问题,实现“监督执行、审查执法、双向纠错”的深度监督效果。
在重点个案办理中,我院不局限于审查法院行政非诉执行审查、强制执行中的程序瑕疵、履职不规范等问题,坚持延伸监督触角、溯源问题根源,反向核查行政机关在前期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履职不当等违法行为。通过一案双查、双向监督,既精准监督纠正法院司法程序错误、规范司法执行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力;又精准指出行政执法短板漏洞、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从源头斩断问题链条,真正实现“监督司法、规范执法、化解隐患”多重成效,彻底改变以往监督覆盖面窄、监督力度浅的问题。
三、强化能动履职,做实闭环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我院坚持个案监督与溯源治理深度融合,以检察建议为有力抓手,做实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推动个案整改、类案规范、全域治理。
一是抓实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对办结案件逐案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做到问题找准、原因析透、对策务实。建立检察建议制发、送达、反馈、核验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专人跟进督促被监督单位对照问题逐项整改、逐项销号,确保检察建议不空发、监督整改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办理一案、纠正一案、规范一案。
二是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治理。常态化开展法检、府检沟通会商,针对行政非诉执行领域常见的程序瑕疵、执法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主动沟通对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凝聚监督整改共识,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有效衔接,构建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协同共治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以点带面源头治理。以穿透式个案监督为示范,举一反三梳理行政非诉执行领域共性短板,通过精准个案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健全执法流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促法院严格规范非诉审查及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执法瑕疵、司法偏差和执行乱象,切实以高质效行政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护航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