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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道路安全法律宣传活动

时间:2026-04-15 来源:  作者:柴扉 点击数:

为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4月15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常青走进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为6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现场,检察官以“守规则,才酷”为主题,紧密结合中学生日常出行特点,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视频、解读交通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在视频观看环节,直观展现了各类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事故场景,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让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性,切实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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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学生步行、骑行、乘车等常见出行方式,检察官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细致解读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安全风险。同时,结合近年发生的未成年人涉道路交通安全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划分以及给个人、家庭带来的沉重伤害,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安全警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


宣讲过程中,检察官与学生们积极互动,耐心解答大家提出的交通安全相关疑问,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交通法规的理解和记忆,叮嘱学生们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还要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争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此次道路安全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深度融合,有效填补了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盲区,强化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展宣传内容,全力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助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