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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多方合力 协同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时间:2024-10-11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皇甫惠芬 点击数: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2024年9月9日,邀请新区法院、交警队、城建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六家单位和相关行业代表召开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座谈交流会。9月26日,新区检察院联合新区党群工作部、新区人民法院、新区城建和交通管理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社保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职能科室,会签了《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

一是形成合力,努力服务大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及平台经济运行的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以及工会组织、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主动加强与相关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民利案件,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巩固新区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科学谋划,制定实施方案。

新区检察院与各相关单位在反映强烈的涉及劳动权益保障的普遍性问题、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沟通交流过程中,突出各自工作职能和职责,工作重点和难点,实现双方信息互联互通,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逐项解决的事项。在此原则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协作配合办法。

三是结合实际,协助依法办案。

各方在沟通过程中结合新区实际,加强在相关监管领域的工作交流,对反映强烈、舆论高度关注的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大案件,新区检察院邀请相关单位作为特邀人员参与案件调查、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在案件办理上提供专业支持,检察机关根据需要,为相关单位提供劳动者维权事宜法律咨询,当好“法治参谋”。

四是加强宣传,完善保障机制。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利用各自宣传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有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重大工作成效、重要政策、办案成效。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络平台,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活动,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助推完善劳动者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