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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构建府检协作新局面

时间:2024-10-15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王蔚蔚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与新区公安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家行政单位展开深度交流协作,牵头会签了《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内容涵盖了反向衔接的概念、案件来源、线索移送、案件受理、回复期限、异议处理、跟进监督和不作为监督以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全链条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流程,形成了完整的办案体系。

《意见》确定了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专业问题、政策解读、定性分析等方面的疑难复杂问题,可由检察院或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召开业务研讨联席会,各单位派业务骨干参加,共同商讨解决。

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该《意见》的制定,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依法惩治犯罪与违法行为、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推动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抓手,增强了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系统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