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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兰州新区检察院在全省消协组织工作会上交流经验

时间:2024-04-17 来源:第五检察部  作者:印小慧 点击数:

4月16日上午,2024年全省消协组织秘书长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会议,并就公益诉讼检察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做经验交流发言。交流发言从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屏障、公益诉讼检察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等方面全面展示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维护、主动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23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支持、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职能部门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监督和专项整治、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等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兰州新区党工委和各级消协组织的充分肯定。我院检察官吴增功入选中消协“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年度十大人物”。

一、紧盯突出问题,筑牢法治屏障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紧盯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等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多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消费者筑牢法治屏障。服务和保障兰州新区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大局,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所办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兰州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二、出台管理办法,确保赔偿金使用效率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着重关注公益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在充分听取省消协,省市检察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消协、法院制定印发了《兰州新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全部纳入消费者协会统一管理使用,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全部用于消费维权公益性支出,促进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发展,为全国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提供了“甘肃样本”,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新浪网、中国消费网、中工网、中国质量新闻网、每日甘肃网、《甘肃法治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三、完善体制机制,参与社会共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要从政策、制度、法律等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推动维权共建,完善维权共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9月,联合市场监督局、法院等17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兰州新区化解群体性消费纠纷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为构建行政部门监管履职、行业协会主动作为、司法机关介入指导的群体性消费矛盾化解机制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省检察院、省消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法律监督,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支持和关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初心使命。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激发消费活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