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常青走入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开展法治宣传,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法治课。


“有没有同学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能是什么呢”、“同学们,有发生在你们身边的相类似的案例吗”。检察官以提问为开场白,以宪法宣传日为切入点,结合所办的案件开启了法治课堂。法治课上,检察官从了解宪法知识、讲解检察机关职能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三个方面,结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综合办案经验和感受,详细讲解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并从保护人身安全、搞好人际关系及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等方面,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理念,争做新时代好少年。课堂的最后,常青寄语新区第一初级中学的学生们要加强法治学习,培养高尚情操,不断学习奋斗,做理想远大、志趣高雅、懂法守法的少年们。法治课结束后,第一初级中学校长为常青同志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法治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好“疫苗”。开展法治教育,让每一名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能动履职,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法治精神助力青少年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