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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公益诉讼守护种子安全

时间:2023-09-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种子质量、种子安全是农民关心的头等大事,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主管部门启动种子安全公益保护联动机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守护种子安全,助力辖区农业生产有序运行。诉前检察建议制发后,相关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完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小种子关乎粮食大安全

针对辖区农资产品经营者在经营销售种子过程中,未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购销台账记录不规范、销售的部分种子没有附标签和使用说明、未建立与其所申请经营种子相对应的各项制度等问题,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采取走访调查、深入办案现场等形式,对农资产品经营者违法经营现象通过拍照取证、填写调查登记表,固定证据。通过诉前磋商机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种子监管力度,督促农资产品经营者规范种子经营台账,满足人民群众用种需求。针对相关行政机关对磋商建议履职不及时的情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种子经营者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种子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通过跟进监督和“回头看”监督机制,确保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小切口”惠及群众“大民生”

小案事不小,件件关民生。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种子安全经营监管漏洞。诉前检察建议制发后,主管部门积极整改,确保取得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园区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门店监管力度,压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种子经营台账,制定了《兰州新区种子经营进销货台账》(标准模板),指导辖区各农资产品经营者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规范填写购销货台账记录,确保种子产品源头安全、在售种子质量可靠,去向可追;三是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制定印发《农林水畜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用种关键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严防假劣种子流入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小案件彰显公益诉讼“大作为”

人民检察为人民。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公益千秋”理念,小案不小办,对已整改案件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强化监督效果,防止整改结果反弹回潮。持续探索办理农资领域新案件,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全方位加强对区域农资市场的监管,坚决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障农业种子质量安全,以检察力量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