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及《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凝聚检察机关与水行政执法机关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新时代兰州新区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7月18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与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举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双方共同签订了《兰州新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永生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建立相关业务联络机制,负责日常对接、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交流培训等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检察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检察机关轮流召集,共同分析研判本区域水事秩序和水利领域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努力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水平。
根据兰州新区实际,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5个领域确定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重点领域。将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兰州新区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启动仪式上,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永生强调,一是致力于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持续优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与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清四乱”、巡湖等活动,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水平,有力推动涉水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二是致力于“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于强化水利法治管理、服务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形成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三是致力于检察权助力行政执法权,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打破以往水利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调查的封闭性和手段的单一性,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办案机制,对日常监管、检查巡查、监督举报、无人机取证等渠道发现的违法线索,通过双方的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协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实化,使双方协作更务实、更具可操作性,真正让协作机制发挥效用,一体化、全过程保障水行政执法案件的依法办理。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兰州新区水利领域治理效果提升,为兰州新区绿色高效发展贡献检察智慧与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