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兼顾“法、理、情”,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探寻大学生犯罪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讲好“检察故事”,着力化解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助推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一篇:固魂铸剑大练兵 激情运动增体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固魂铸剑行动“职工运动会”
下一篇:普法宣传进新家,助力生态移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