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严格落实制度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合法,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是严格执行《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办案规则》系统总结、提炼了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经验,明确并细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程序,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依据。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学为先、学用结合”的工作理念,组织全体干警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学习会,领学《办案规则》并对重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对《办案规则》的出台背景、意义、立法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在认真学习《办案规则》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落实,在梳理相关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取证、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过程中,严格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将《办案规则》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办案中,对照规则确定的监督要求、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以及监督程序进行办案,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质效。
二是深化办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内部办案组单元模式,为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打下坚实基础;建立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制度,强化部门间的衔接机制,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形成检察机关内部工作合力,集中整合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全院“一盘棋”的办案优势;建立政检合作机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能及时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运用检察智慧推动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三是完善规范体系建设。以“求极致”的精神抓好法律文书。认真审查审核法律文书,确保每一份法律文书制作精美,格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说理充分、论证严谨、语言简洁、可操作性。以“求极致”的精神抓好案卷管理。认真做好案卷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针对公益诉讼案件装订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对照优质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以“求极致”的精神抓好办案程序关。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把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关、诉前建议关、审查起诉关、庭审质量关、判后执行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建立环境损害“先鉴定后付费”机制。针对薛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薛某某等人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破坏区域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薛某某等人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承担生态修复等费用共计4.24亿余元。本案中,就鉴定费用问题,与鉴定机构建立了环境损害“先鉴定后付费”机制,鉴定机构的鉴定费待判决生效后再行支付。建立食品安全协作配合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6批次豆芽类蔬菜中是否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物质时,与甘肃省食品检验院建立协同机制,对发现的其中2批次检定不合格分别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履职。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生态检察新模式,这一模式被新区党工委确定为《兰州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社会治理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网络、热线和“掌上公益”融合发展平台,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大数据中心衔接平台、12309检察热线、公益诉讼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数据融合,数据共享,以智慧检务助推公益诉讼检察,“网络”+检察,实现新跨越,提高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