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抓三促”为契机,结合兰州新区春季扬尘污染实际问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公益诉讼办案组经调查发现,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秦川园区和西岔园区辖区内均存在个别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对工地主要道路浮尘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大面积裸土未使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部分正在进行机械挖掘作业的场地未启用雾炮、喷淋等降尘措施;工程车往来频繁却未实施紧闭拉运,致使现场产生大量扬尘等情形。在机动车辆驶过或在自然风力的作用下,极易引起地面尘土飞扬进入大气,既污染周边区域大气环境,也给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带来诸多不便。
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施工技术规范中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不仅如此,扬尘污染影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益诉讼办案组认为,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未全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且损害了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源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以及正确引导建筑工地合法合规施工,推动兰州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守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该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督促相关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杜绝在施工过程中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结合工作实际,排查辖区内其他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加强监管,第一时间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在辖区内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发现处置力度,对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相关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共治共赢助力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既有效治理了扬尘污染问题,又保障了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