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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法律监督 倾情护企安商——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时间:2026-06-16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皇甫惠芳 点击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的要求,立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履职的“硬支撑”厚植营商环境的“软实力”,为兰州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工作成效显著,检察护航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

兰州新区检察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大局,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监督与服务并举,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实力新区、美丽新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监督与服务一体发力,综合履职效果显著。新区检察院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3篇经验材料被最高检专刊采用。二是民事执行监督成效突出。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最高检领导对此案办理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新区检察院通过函询、调查、召开磋商会、听证会以及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力有效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取得良好效果。

二、省级制度落地生根,“府检联动”机制率先在新区全面推开

省检察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从严厉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突出重点领域、提升履职效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2026年2月,甘肃省政府、省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机制工作会议,强调“联”的机制要再优化再提升,拓展“行政+检察”协同机制,推广“重点+专项”工作方法,实现由个案协调向类案、系统治理转变。新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对标对表省级部署,将省检察院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位。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就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听证会,邀请专业听证员与检察官共同研究案件疑难复杂点,通过公开听证引入第三方监督评议,确保案件稳妥办理和精准监督,这是落实省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要求的生动实践。

三、行政执法监督精准发力,助推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

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创新运用“三监督”模式,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创新“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检察”三监督模式。新区检察院综合运用上述模式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聚焦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争议案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推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新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行政检察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检法综治多方联动。新区检察院与新区法院、新区综治中心联合召开法律监督工作协调推进会,进一步凝聚司法与综治合力,就强化法律监督协作达成重要共识,充分发挥入驻综治中心“前哨”作用,持续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

四、政策服务精准对接,打通法治惠企“最后一公里”

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坚持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创新法律服务方式,让法治护航企业的温度与力度直达市场主体。一是率先建立“企业法治辅导员”制度。这是新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新区综合保税区设立检察室,在综治中心设立“亲清护企 检联同行”会客厅和“为民而行 法护新区”枫桥式调解室,并派员入驻,组建法律问题研究小组进行集中学习。法治辅导员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法治需求,不定期进驻企业提供法治服务,针对性制定法治宣讲任务。二是扎实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普法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新区检察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系列普法活动,检察官深入新区综合保税区、化工园区等企业聚集区,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入企走访等形式,为企业送上定制化“法治礼包”,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开展“送法进京东”等活动。新区检察院走进京东物流“亚洲一号”兰州智能产业园等企业聚集区,通过深入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建立“检企直通车”机制,随时问企所需、发挥品牌效应,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五、政府诚信建设持续深化,检察监督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政府诚信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通过检察建议、法律监督等方式推动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运用检察建议推动信用制度完善。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围绕涉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助推涉企信用信息规范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解决涉企信用公示不规范问题。二是强化涉企信用信息监督。新区检察院持续加强对涉企信用公示信息的监督力度,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防止过期或不应公示的信用信息长期停留在公示平台上,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融资发展。三是注重保护守法诚信、惩戒违法失信。新区检察院在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法律监督,在办理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企案件时切实保护守法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矛盾营造和谐营商环境

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一是创新“监督+协调+听证”解纷模式。针对涉企民事案件审查情况,新区检察院创新采用“监督+协调+听证”模式,组织磋商会、听证会,最终促成案涉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工程款当天全额支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整改。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通过函询、调查、召开磋商会、听证会以及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强化检法综治多方协同调解。新区检察院与新区法院、综治中心联合建立法律监督协作机制,推动检察院、法院、综治中心由里及外的工作联动,共同解决企业和群众的矛盾纠纷“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构建涉企矛盾多元化解体系。结合行政检察和民事检察职能,新区检察院在涉企案件办理中主动开展调解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促进企业和相关方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合作关系。

七、数字检察深度赋能,以科技手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监督能力现代化。一是建立“五主”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新区检察院建立“检察长主抓、分管领导主责、数字办主推、业务部门主导、检察官主办”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数字办与业务部门加强主动融合,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情况进行周通报,确保数字检察顺利推进。二是实现民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场景全覆盖。新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实现民事检察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场景全覆盖,通过构建智能筛查机制,重点针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等线索进行精准识别。三是自主开发模型获全国推广。新区检察院干警自行设计和开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通过深度整合检察业务数据与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数据,构建智能化筛查机制,经人工二次研判后精准锁定监督线索,实现了从“大海捞针”到精准监督的转变。

八、市场主体感受持续向好,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随着各项服务举措的深入推进,兰州新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反响。一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新区检察院走访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企业普遍表示检察建议帮助发现了管理隐患、提升了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法治惠企服务精准对接。依托“企业法治辅导员”制度,法治辅导员通过深入走访了解企业法治需求,针对性制定法治宣讲任务,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三是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全省14项营商环境一级指标中,甘肃省11项实现“西部领先、全国靠前”双达标,法治化指标大幅提升,分别较西部、全国平均水平高8.4个和19个百分点。兰州新区招商引资资格审核前置预警、合同诈骗案件同比下降、涉企犯罪打击成效显著等硬指标数据,充分体现了市场主体对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认可。

九、基层创新与典型经验,打造“新区样本”服务“一带一路”

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聚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创建“丝路新检 六维通衢”检察文化品牌,在制度机制、典型案例、理论研究、宣传品牌四大方面实现新突破,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检察服务保障体系。一是“企业法治辅导员”制度。这是新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创新举措,法治辅导员深入企业、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化解经营难题,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监督+协调+听证”民事执行监督模式。新区检察院运用函询、调查、召开磋商会、听证会以及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三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经验成效突出。新区检察院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形成的3篇经验材料被最高检专刊采用,实践创新论文被纳入国家级大型史册,评为优秀理论成果特等奖,被省检察院和甘肃法治学会立项,新区检察的法治护航品牌效应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