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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2022年度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度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6日正式成立运行,(兰机编字〔2015〕59号),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辖区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负责对辖区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3.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有关刑事赔偿事项,对申诉案件依法进行复查。

5.负责其它应由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8个部门(甘编办复字〔2019〕1号)。核定政法编制25名,全院现有政法编制人员19名,其中正县级干部1名,副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14名,科员2名;另有新区聘用制人员36名;省院聘用制书记员7名。

办公室:主要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和警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01.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947.88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2,405.0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8.6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7.6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60.8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3,306.06

本年支出合计

58

3,055.0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57.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408.00

 

30

 

 

61

 

总计

31

3,463.06

总计

62

3,463.0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306.06

901.01

0.00

0.00

0.00

0.00

2,405.0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201.65

818.43

0.00

0.00

0.00

0.00

2,383.22

20404

检察

3,201.65

818.43

0.00

0.00

0.00

0.00

2,383.22

2040401

行政运行

1,770.15

389.43

0.00

0.00

0.00

0.00

1,380.7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9.00

329.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2.50

100.00

0.00

0.00

0.00

0.00

2.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59

25.5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27

25.2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5.27

25.2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0.3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0.3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7.65

17.6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65

17.6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02

10.0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63

7.6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1.17

39.34

0.00

0.00

0.00

0.00

21.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1.17

39.34

0.00

0.00

0.00

0.00

21.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1.17

39.34

0.00

0.00

0.00

0.00

21.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055.06

1,549.97

1,505.09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947.88

1,442.79

1,505.09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947.88

1,442.79

1,505.09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703.60

1,442.79

260.81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28

0.00

144.28

0.00

0.00

0.00

2040409

“两房”建设

1,00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0.00

0.00

10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66

28.66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8.34

28.34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34

28.34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0.32

0.00

0.00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0.32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7.65

17.65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65

17.65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02

10.02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63

7.63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0.87

60.87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0.87

60.87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0.87

60.87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01.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95.34

595.34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6.68

26.68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7.65

17.65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39.29

39.29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901.01

本年支出合计

59

678.96

678.96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13.6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335.67

335.67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13.62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1,014.63

总计

64

1,014.63

1,014.63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05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678.96

434.68

244.2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95.35

351.07

244.28

20404

检察

595.35

351.07

244.28

2040401

行政运行

351.07

351.07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28

0.00

144.28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00.00

0.00

1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68

26.68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6.36

26.36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36

26.36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0.32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2

0.32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7.65

17.65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65

17.65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02

10.02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7.63

7.63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29

39.2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9.29

39.2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29

39.29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06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93.2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0.0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06.45

30201

  办公费

8.1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49.96

30202

  印刷费

4.58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8.43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1.4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4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36

30206

  电费

13.44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4.5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23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48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32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39.2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1.18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1.72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1.56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74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1.73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8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393.22

公用经费合计

41.4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07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08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09表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18

0.00

3.18

0.00

3.18

0.00

3.18

0.00

3.18

0.00

3.1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63.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6.57万元,增长46.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新区财政拨付1000万元“两房建设”专项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0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01万元,占27.25%;其他收入2405.05万元,占72.75%;其他收入为新区财政保障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运行费以及“两房”建设专项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0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97万元,占50.73%;项目支出1505.09万元,占49.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4.63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78.76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人员经费有113.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29万元,下降17.43%。主要原因是1.部分建设项目因疫情影响采购流程有所延迟,导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有结转。2.由于我院案件绩效考核未完结,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有结转,需要考核工作完成后进行支付。3.年中1名在编人员离职,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有少量结转。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711.8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部分建设项目因疫情影响采购流程有所延迟,导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有结转。2.由于我院案件绩效考核未完结,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有结转,需要考核工作完成后进行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2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算缴纳了1名在编人员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7.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39.34万元,支出决算为3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1名在编人员离职,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有少量结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万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执行2021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后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公务员年度正常晋级晋档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缩减。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我院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区目前尚未进行车辆改革,我院无核定车编,无法进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压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区目前尚未进行车辆改革,我院无核定车编,无法进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新区目前尚未进行车辆改革,我院无核定车编,无法进行执法执勤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压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1,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运行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 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情况良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申报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能够分解为可量化衡量的绩效指标;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保质保量完成了办公基本设备采购,在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效益良好。但也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2022 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付办公业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等各项基础费用,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时推动了人才建设,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检察各项工作水平,有力夯实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物质基础,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2022 年度运行费申报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预算编制合理,资金到位及时,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优。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运行费2022年财政安排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 300 万元,2022 年实际支出 258.53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18%。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按计划将 2022 年度运行费用于物业管理费和购置办公设备,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检察机关后勤服务整体效能,有效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运行费使用后,有效保障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同时改善了工作人员工作环境。但后勤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运行费、“两房建设”专项资金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1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27.67万元,完成预算的21.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2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金使用规范,按计划完成年度总体目标,2022年度通过支付办公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资金,完成各项费用缴纳、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我院检务保障经费到位资金130万元,截至2022年年末,支出资金27.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1.28%,主要受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采购招标工作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院会提高预算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预算执行各责任部门间的沟通,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突出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地位,并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执行工作。二是优化预算编制内容和编制结构,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资金全周期管理意识,监督资金的执行进度情况,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按计划完成。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4分。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当年财政拨款29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资金216.6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82.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分别从软件设备购置及维护、提供委托业务服务、推进智慧检察项目建设、保障机关日常办公等方面完成了本年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值。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司法工作效益,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加快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了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效能,较好地保障了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投入平安新区、法治新区的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当年财政拨款29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资金216.6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82.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44%,资金执行率不高,2022年度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增加82.39万元,预算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的结果审核把关,加强科学分析、准确预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作重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保证项目收支预算的完整性,使预算编制更加精确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使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2分。2022年我院运行费到位资金300万元,截至2022年年末,支出资金258.53万元,结转结余资金41.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运行费使用规范,通过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购置办公设备等方式完成了基础运营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我院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当年财政拨款29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资金216.61万元,结转结余资金82.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44%,资金执行率不高,2022年度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增加82.39万元,预算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的结果审核把关,加强科学分析、准确预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作重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保证项目收支预算的完整性,使预算编制更加精确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使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两房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2年我院“两房建设”专项资金到位1,000万元,截至2022年年末,支出资金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两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通过完成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及兰州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改善检察业务办公条件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条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质量与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2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实际支出数(B)

执行率(B/A)

分值

得分

  全年支出

794.38

3463.06

3055.06

88.22%

10

8.82

  其中:基本支出

465.38

1708.54

1549.97

90.72%

     项目支出

329

1754.52

1505.09

85.78%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有效保障了部门正常工作运转。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高质量完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等工作。

目标1完成情况:有效保障了部门正常工作运转。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高质量完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等工作。

目标2:通过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媒体宣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等方式,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政治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式,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目标2完成情况:通过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媒体宣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等方式,提高了司法公信力。通过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政治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式,夯实了检察发展根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部门管理

资金投入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90%

90.72%

2

2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90%

85.78%

2

1.72

因疫情影响,项目采购招标工作进度缓慢,资金支付进度较滞后。后续会更加重视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2

2

 

结转结余变动率

≤5%

159.87%

2

0

因疫情影响,项目采购招标工作进度缓慢,资金支付进度较滞后。后续会更加重视资金支出进度的监控。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2

2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规范

2

2

 

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规范

2

2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规范

2

2

 

人员管理

人员编制合规性

合规

合规

2

2

 

重点工作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2

2

 

履职效果

部门履职目标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准确率

=100%

=100%

8

8

 

案件办理及时性

及时

及时

6

6

 

项目计划完成率(%)

≥80%

=100%

6

6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7

7

 

提升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5

5

 

成本控制率

在预算范围之内

在预算范围之内

5

5

 

部门效果目标

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6

6

 

社会影响

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7

7

 

能力建设

长效管理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90%

≧90%

4

4

 

人力资源建设

人员培训机制完整性

完整

完整

4

4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完整性

完备

完备

2

2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1的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96.5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 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分、部门管理指标20分、履职效果指标50分、能力建设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二、三级指标权重分值由各部门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应根据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整体支出自评情况分析汇总形成,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加权平均计算。

 

2022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0

130

27.67

10

21.28%

2.1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30

130

27.67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2、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新区、法治新区的建设。3、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4、严格落实合同约定内容,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达标。

2022年我院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资金使用规范,按计划完成年度总体目标,2022年度通过支付办公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资金,完成各项费用缴纳、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保障完成率

=100%

=100%

8

8

 

项目计划完成率

=100%

=100%

6

6

 

质量指标

基本保障达标率

=100%

=100%

7

7

 

执法制服配备率

=100%

=100%

6

6

 

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办公物品采购及时性

及时

及时

6

6

 

执法车辆维保及时性

及时

及时

5

5

 

设备维修响应及时性

及时

及时

4

4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在预算范围之内

在预算范围之内

3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日常办公效率提升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3

3

 

社会效益指标

办公条件改善有效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6

6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4

4

 

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部门间协作

积极配合

积极配合

5

5

 

档案管理

规范

规范

3

3

 

后期管理维护机制

=100%

100%

4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5

5

 

后勤保障工作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92.18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9

299

216.61

10

72.44%

7.2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9

299

216.6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化解社会矛盾,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担负起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职责,更好地服务人民;
2.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检察工作效能,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促进法治新区建设;
3.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

我院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较好地保障了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院分别从软件设备购置及维护、提供委托业务服务、推进智慧检察项目建设、保障机关日常办公经费等方面完成了本年度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值。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司法工作效益,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科技兴检战略,智慧检务建设,加快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动了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有效加强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检察工作效能,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新区、法治新区的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建设项目数(个)

>=2

>=2

12

12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1

11

 

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

=100%

11

11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及时

及时

9

9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在预算范围内

在预算范围内

7

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建设完成后利用率(%)

=100%

=100%

6

6

 

办公人员配备设备数达标率(%)

=100%

=100%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4

4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跨部门协同度(公检法)

协同高度

协同高度

4

4

 

办案流程规范性

规范

规范

3

3

 

配套设备到位率(%)

=100%

=100%

3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90%

5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97.24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加权平均计算。

 

2022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运行费(本级)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

300

258.53

10

86.18%

8.6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300

300

258.53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合理使用运行费,保障当年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完成物业及食堂管理费、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办公办案费用支付工作,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2022年我院运行费使用规范,通过购买物业管理服务、购置办公设备等方式完成了基础运营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我院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基本保障完成率

=100%

=100%

6

6

 

购置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完成率

=100%

=100%

5

5

 

维修维护保养电梯数量

4

4

4

4

 

办案办公物品购置完成率

=100%

=100%

4

4

 

质量指标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基本保障达标率

=100%

=100%

6

6

 

专用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合格率

=100%

=100%

5

5

 

电梯维护维修保养验收合格率

=100%

=100%

4

4

 

办案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基本保障及时性

及时

及时

3

3

 

设备维修响应及时性

及时

及时

2

2

 

电梯维护维修保养及时率

及时

及时

2

2

 

办案办公物品购置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1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4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日常办公效率提升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7

7

 

改善办公环境

改善

改善

5

5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7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6

6

 

物业及食堂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健全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90%

10

9

立足职能服务保障大局还不够精准,力度和效果还有差距,在后期将更加注重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六项重点工作”,推动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平安新区建。

总分

100

97.62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2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两房建设”专用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1000

1000

1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两房建设”专用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及兰州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质量与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2年,我院“两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通过完成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及兰州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改善检察业务办公条件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条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质量与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两房建设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次数

≥1

≥1

15

15

 

质量指标

两房建设项目安全事故发生数

0次

0次

13

13

 

时效指标

两房建设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及时

及时

12

12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日常办公效率提升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9

9

 

改善办公环境

改善

改善

7

7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效提升

有待提升

8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院干警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运行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2021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