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新区《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兰州检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公布如下:
一、受理事项
(一)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办案,以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三)以挂名他人或持股等形式参与营利活动以及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济活动问题。
(四)在案件办理等履职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以及违规办案、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1-5162125
(2)电子邮箱:lzxqjcy@qq.com
(3)举报箱:在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正门的外侧,设置一个举报箱。
三、受理时间及举报受理范围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日8:30—18:00受理举报
电话。主要受理反映兰州新区检察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或部门处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9日